《通知》明确指出,从7月23日起,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,丽江恢复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。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经营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及“机票+酒店”业务。中、高风险地区不得开展团队旅游及“机票+酒店”业务,出入境旅游业务暂不恢复。对此,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丽江旅游提出了一下重要要求。
1.《通知》要求,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恢复工作,各县(区)文化和旅游局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摆在首位,统筹做好旅游安全等各项工作。要按照“谁组织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,指导旅游企业制定应急预案,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。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,做好行程管理,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、组织、接待各环节。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行前排查,在线旅游企业参照执行《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。
2.《通知》要求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。各县(区)文化和旅游局要继续保持旅游市场整治高压态势,深入贯彻落实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》《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“八不准”规定》,依法严厉查处发布和销售“不合理低价游”产品、组织和接待“不合理低价游”团队、指定购物场所、擅自变更游览行程、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。要妥善处理好游客投诉,维护游客合法权益,营造良好旅游市场环境。要做好游客购物“30天无理由退货”工作,按照“应退尽退、便捷高效”原则办理游客退货。要创新发展理念,支持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,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扩大复工复业,加快转型升级,着力提升服务质量。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,强化行业自律,加强自我监督。旅游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,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,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。
3.《通知》要求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。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限量标准上调至景区最大承载量的50%和跨省(区、市)团队旅游业务恢复后,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工作任务将会加重,各景区要继续坚持防控为先,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,按照《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要求,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,对重要游览点、观景平台、交通接驳点、狭窄通道、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,采取有针对性措施,加强游客的引导和疏导。要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的实施,按照“能约尽约”的要求,推动旅游景区预约管理的常态化。要加强风险预判,对可能出现的问题,提前做好应对。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,及时回应行业和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。要贯彻落实好《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》关于优惠旅游景区门票的政策,加快推进复工复产。
4.《通知》要求压实主体责任。旅游企业要按照“谁组织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。旅行社要密切关注国务院网站“中国政府网”或微信小程序“国务院客户端”最新联防联控机制动态,暂不招徕接待中、高风险地区游客来丽或组织游客前往中、高风险地区旅游。要控制团队规模,提倡小规模旅游团队,将防控措施贯穿游客招徕、组织、接待各环节。要按照“一团一报”制度,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和“一部手机游云南”管理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,上传电子合同,合理安排团队旅游线路、出游时间,分时段、分批次、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,避免游客聚集。要督促供应商、合作商落实通风、消毒等措施,加强对游客的体温检测,严格执行景区和文化娱乐场所“限量、预约、错峰”等措施。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并妥善保管。